进口食用植物油

进口食用植物油介绍
价格面议
进口食用植物油
进出口
食用植物油
1.进口的食用植物油列入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,经转基因检测合格的,准予进境。如果申报为转基因产品,但经检测其转基因成分与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》不符的;或者申报为非转基因产品,但经检测其含有转基因成分的,通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退货或者销毁处理。
2.查验经取样化验,检测结果不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》(GB 2716-2018)规定卫生标准的,需作退货或销毁处理。
3.查验时发现未贴中文标签或所贴中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,需进行标签技术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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